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見 ‧ 觸 ‧ 思 | 11th Jul 2007 | 時事評論

最近有高官因涉桃色醜聞而向政府請辭,閙得滿城風雨,傳媒爭相揭人私隱。正所謂「英雄難過美人關」,而回顧某電台部份節目內容的道德判斷取向,作者覺得這並不足以為怪,奇怪的是令那位高官身敗名裂的並不是什麼美人。

本來作者覺得這件醜聞跟自己沒有什麼相干,並沒有意思在此作出討論又或「指手劃腳」。但日前在電視新聞中聽到他大概說「如果是合法的,對其他人又沒有造成傷害,那就沒有問題」,作者對此言論就有一點遺憾。

雖然他所做的可能並非違法,但是否真的沒有對別人包括他的家人造成傷害?非違法就等於沒有問題嗎?如果在這些爭議性的問題上公開作出價值表態,向大眾市民特別是年輕人發出了錯誤訊息,那是否又不負責任地重蹈「同志‧戀人」之覆轍?


[1] 傷了人都不知

現在的價值觀就是這樣,從自己的立場,角度去衡量沒有傷人就是沒有傷人,到底有沒有傷人他們那裡知道,又那裡知道對年青人的潛移默化有多大,所以都用"只要沒有傷害人...."來作為可不可以做一件事。


[引用] | 作者 住25樓阿婆 | 12th Jul 2007 | [舉報垃圾留言]

[2] Re: 傷了人都不知
住25樓阿婆 :
現在的價值觀就是這樣,從自己的立場,角度去衡量沒有傷人就是沒有傷人,到底有沒有傷人他們那裡知道,又那裡知道對年青人的潛移默化有多大,所以都用"只要沒有傷害人...."來作為可不可以做一件事。

十分同意。


[引用] | 作者 | 12th Jul 2007 | [舉報垃圾留言]